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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险 业
   198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行政建制改为专业公司,并建立了从总公司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和县支公司的机构;1988年建立了以沿海地区为主要区域活动的平安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转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国际市场接轨等方面迈出了大步。《保险法》的颁布和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的成立,为保险市场的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运行规则。到1999年全国共有保险公司29家,其中国有保险公司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10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5家,外资保险公司分公司10家,初步形成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新格局。同时,中国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的交流与合作也不断加强。到1999年底,有100多家保险机构在中国设立了办事处。
   中国保险业恢复初期,保险业务单一,只有企业财产保险。如今,各保险公司开办国内外业务已达280多个险种,逐步接近国际保险的业务范围。1999年,全年保费收入(含外资机构)1393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521亿元,寿险保费收入768亿元,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104亿元。支付各类赔款510亿元,其中财产险和短期人身险共支付赔款318亿元,寿险给付1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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