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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单介绍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的情况
   中国政府于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时,外交部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了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公署是处理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的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的机构,也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此类外交事务与中央人民政府联系的渠道。公署的职责包括:处理和协助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处理与澳门有关的外交事务;协调处理外国在澳门特区设立领事机构或其它官方、半官方机构的有关部门事宜,并办理有关领事业务;协调处理澳门特区与国际组织、国际会议、国际公约和法律有关的问题,以及其它涉澳外交问题等。
   特派员公署下设政策研究室、综合业务部、领事部和办公室4个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上述相关业务。公署除特派员、副特派员外,各职能部门配备适量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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