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领、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
|
旅行证是护照的替代证件,通常颁发给下列几类中国公民: 1、未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回内地的港澳台同胞。 2、丢失护照急于回国人员。 3、从国外直接前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台湾同胞。 4、领事官员认为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其他人员。 (一)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清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1张(请点击这里下载表格)。 2、护照照片3张(其中一张粘贴到申请表上) 照片要求: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照片,背景颜色 为白色或者淡蓝色,照片人像尺寸要求为:小二寸半身证件照,48MMX33MM,头部宽度21MMX24MM,头部长度28MMX33MM; 3、申请人所持护照、港澳特区护照或台湾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印尼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印尼入境章。 5、如护照遗失办理旅行证回国者,还需书面声明丢失护照经过的书面陈述(内容包括:旅印尼前后经历、出境时间、入境口岸、遗失或被盗护照时间、地点、经过、原护照号码、发照时间、签发地点,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本人在国内住址及联系电话、护照丢失报警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原护照复印件(如有护照复印件,可缩短补发证件的时间)等。 6、领事官员要求提供的其它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 (二)办理方式 1、申请人必须亲自来我馆申请,不得由他人代理。 2、旅行证正常办理需4个工作日(遗失护照补办旅行证将视原发照机关核复时间而定)。 3、取证时交现金17万印尼盾/本 。如因特殊原因申办当日取证,除正常的办证费用外,另需交特急费30万印尼盾/本 、第2、3个工作日取证需交加急费20万印尼盾/本 。 注意事项: 1、旅行证有效期到期可换发旅行证,请按台湾同胞申请旅行证提供所需材料。 2、持旅行证在有效期内可直接前往大陆,但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必须申请进入许可。我馆可在旅行证上签发一次或两次入出香港有效,每次停留14天的进入许可。如逗留期超过14天,则须报香港入境事务处,通常约需一个月时间; 3、如申请人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可凭身份证及中国旅行证进入香港。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