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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期间申请签证须知

 

2008415日起,外国公民在中国驻印尼大使馆申请签证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赴中国旅游,须提供:

(一)经济保证(个人帐户内存款超过两千美元或同等数额的其他货币)。

(二)往返机票及复印件,电子客票须出具打印的纸质清单。

(三)在华旅馆订单(传真、扫描件、复印件均可,但姓名须与申请人吻合)。

二、赴中国探亲,须提供:

(一)亲属签名的邀请信。

(二)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亲属的姓名、工作单位、详细住址、联系电话。

(四)往返机票及复印件,电子客票须出具打印的纸质清单。

三、赴中国经商、开会、比赛,须提供:

(一)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的原件(传真、复印件、扫描件不被接受)。

(二)在华旅馆订单(传真、扫描件、复印件均可,但姓名须与申请人吻合)。

(三)往返机票及复印件,电子客票须出具打印的纸质清单。

另外,一些第三国护照持有者须提供印尼居留证(KITASKITAP)及复印件,或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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